近日,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经研究决定,对组织机构和部分单位职责进行调整。
在组织机构调整方面,一是撤销制剂事业部。二是撤销法律事务部、审计监察部,成立审计部、纪检监察部;原法律事务部的法律事务管理职能和原审计监察部的审计职能划归审计部,原审计监察部的纪检监察职能划归纪检监察部(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在部分单位职责调整方面,一是研究院负责全公司药品研发,新达制药、高密公司的药品研发由研究院统一规划管理。二是整合公司制剂产品营销资源,建立统一的制剂产品营销体系和网络,医药贸易公司负责公司本部和新达制药、高密公司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三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公司本部和新达制药、高密公司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警戒工作。四是建立医药批发和零售统一采购、配送平台,医药贸易商业分公司负责医药贸易商业分公司和澳门威士尼斯人大药店的药品采购和配送。(人力资源部)